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?
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?
Q1: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?
A1: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
Q2: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该怎么办?
A2: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是,其中有公证遗嘱的,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;没有公证遗嘱的,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。
Q3:遗嘱有几种形式?
A3:①公证遗嘱;②自书遗嘱;③代书遗嘱;④录音遗嘱;⑤口头遗嘱。
Q4:录音遗嘱需要几个见证人?
A4: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
Q5:遗嘱怎样办理?
A5:《继承法》第十七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。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